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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塔 “七一勋章”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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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宏塔,男,汉族,1949年5月生,1978年4月入党,河北乐亭人,安徽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典范在民政系统工作18年,视孤寡老人为父母、视孤残儿童为子女、视民政对象为亲人,每年至少一半时间在基层度过共产党人革命传统、优良家风的传承人,始终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以严治家,秉持了“革命传统代代传,坚持宗旨为人民”的不变信念。
出处 《党建研究》 2021年第9期F0003-F000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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