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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强” 高质量发展乡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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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今年6月1日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一部综合性法律,确定的“促进”措施也是全方位的,包括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等内容。其中,该法用了整整一个章节12条明确乡村产业发展的内涵和要求,标志着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迈入有法可依、依法实施的新阶段。江苏坚持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紧扣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运用工业化思维和市场化办法,聚焦“特色强、链条强、功能强、主体强、政策强”,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加快构建“产业结构优、质量效益高、经营主体强、技术装备精、路径模式新”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全国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表率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省、乡村产业振兴走在前列的排头兵。
作者 朱新华
出处 《群众》 2021年第16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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