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医保药品价格谈判中,政府主导、谈判邀请、企业进入形成了公共谈判机制。政府通过购买者与管理者的身份切换,在特定受控的药品市场中给谈判对手以价格压力。从药企的角度,这是一场试图进入特定药品市场的谈判过程,是一个关于市场权利的谈判;从政府的角度,这是一场由政府控制的市场准入的谈判,是一个涉及行政权力的谈判。这一政府主导下的涉及药品价格的公共谈判,同时还是关于企业准入机制和市场功能运行的谈判。在依托行政权的购买方发起的谈判中,行政权力和企业垄断都可能扭曲市场机制的良好运行。医保药品价格谈判要破除"行政权力变谈判能力""医保市场换药品价格"的迷思,要认识到医保谈判本质上是一种公共利益实现机制的谈判。公共利益的实现机制不仅仅依靠政府,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政府责任并不冲突,任何对权力与市场的执念都无助于企业创新的保护,并最终影响长期的社会福祉。
作者
姚尚建
周健
Yao Shangjian;Zhou Jian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71-77,共7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Fujian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特大城市贫困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9BZZ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