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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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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2021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国自今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部分公海海域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自主休渔期间,所有中国籍飢鱼捕捞渔船均应停止捕捞作业,以养护公海鳞鱼资源。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的海域和时间具体为:7月1日至9月30日,在32咱~44°S.48°W~60°W,有关国家专属经济区外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在5°N-5°S,95°W~110°W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是针对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部分公海区域采取的渔业管理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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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农业》 2021年第7期9-9,共1页 Yunnan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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