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郯城县不断完善基层治理组织架构,探索基层微治理,加快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形成“村干部有章治理、社会组织有机补充、村民有序参与”的自治局面。依托群众自治组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合作社章程等,加强基层自我管理。依托党员干部、群众、平安志愿者,打造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环境整治”“+节日关爱”脱贫攻坚“治安巡逻”五个品牌,成为基层自治重要力量。建设125处为民服务站,引领群众参与乡村自治,打删艮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出处
《长安》
2021年第7期72-7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