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专设了社会参与一章,规定跳广场舞不得影响他人。广场舞简单易学,历史悠久,在促进身心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广场舞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场地不足、管理缺失、噪音扰民、群体污名等问题。本文从公共经济学视角出发,分析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屡见不鲜的原因,以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为工具,提出增加公共空间供给、建立噪音评价市场机制、发挥自治力量,加强多元主体协调管理等建议。
出处
《老字号品牌营销》
2021年第6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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