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型科技公司涉足金融业是将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产物。在金融业的发展过程中,大型科技公司受益于其所拥有的庞大现有客户群以及其所收集、控制和分析的各类数据,因而呈现出具有数据驱动发展的行为逻辑。然而,大型科技公司依托其所掌握的技术资源介入金融业时处于数据收集的相对优势地位潜在引发金融数据垄断。金融数据垄断潜在提升了数据泄漏和数据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可能对金融市场的竞争和金融市场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因此,面对大型科技公司介入金融业,应当明确数据权益归属,完善数据流转机制。在此基础上,应当探索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弥合监管差距并完善数据垄断的反垄断规制。
出处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3期24-32,共9页
Journal of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