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市场规制领域的立法并没有因为《反垄断法》的颁布而剥离反垄断条款,反而通过各种方式予以保留和创设。这导致了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进而引发规避反垄断法的问题。当代反垄断法以市场力量概念为基础而构建适用条件,通过对市场行为的筛选来节省法律实施成本并确保自由竞争的空间。反垄断法规避现象的出现有其历史渊源,也是经济法追求实质公平的产物。而对反垄断法的规避会过度干预市场竞争并削弱反垄断法的威慑效果。对此,推动反垄断法理论共识的达成、市场规制法的体系化具有根本性作用;采用限缩解释方法、促进执法机构内部协调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则具有现实意义。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55-67,共13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反垄断法的移植与本土化研究”(18BFX15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