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互联网大数据和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数字科技手段的不断发展进步使电子数据证据成为当前数量庞大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被频繁提及和使用的证据形式。为了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因规定不甚明晰而屡发争议的电子数据证据问题,尽可能弥补法律法规固有的滞后性缺陷,推动案件事实的精准认定和纠纷解决的高效有序,新《民事证据规定》对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及具体运用规则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正完善,对其进行积极思考与正确把握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不言而喻,具有相当程度上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25-130,共6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