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惠金融服务具有潜在帕累托补偿属性,应基于潜在帕累托补偿原则,以自然补偿和政府补偿方式,对普惠金融提供必要的合理补偿。审计部门通过审核普惠金融成本增加、短期收益减少和坏账风险隐患等情况,综合评价普惠金融的激励政策和补偿标准是否适度有效,加大普惠金融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在此基础上,审计部门还要对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独立公允地提供尽职免责鉴证服务,作为容错纠错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激励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切实向以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的社会各阶层,机会均等地提供价格可负担的普惠金融服务。
出处
《商业会计》
2021年第10期66-68,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金融服务养老理论、国际经验、中国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7ZDA072)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项目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项目“普惠金融尽职免责审计机制研究”(项目编号:SJCX20_064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