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走馬樓發掘吴簡中的柒·圖14、41、42和捌·圖1、2、3、4、5等8幅揭剥圖(包括所附散簡)中的竹簡,除少數闌入簡外,均屬於一份由12個里構成的"都鄉吏民簿"。該簿完成於嘉禾六年,係都鄉應縣廷的要求,爲派役而編製的,其性質并非户籍。在製作上,由鄉將各里獨立編造的吏民簿套連而成。藉助揭剥圖及有關竹簡在内容和外部特徵上的關聯,可對其中一些里的結計簡做出較爲完整、準確的復原。透過里計簡,可知吴初縣轄民户由特殊民户、"不任役"户和"應/事役民"户三部分構成。特殊民户又分爲"吏卒户""限米户"和"差役户",他們常年受到國家更爲直接、嚴格的控制和支配。但是,吴初一般徭役的主要承擔者仍然是普通編户。
出处
《简帛研究》
CSSCI
2017年第2期239-314,共76页
基金
“吉林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2017160”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走馬樓吴簡所見孫吴人口問題研究”(15AZS004)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