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5号《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月8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局长王作安2021年1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宗教教职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职人员资格、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的人员。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1年第11期29-35,共7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