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4月起,各大媒体对温州市一批2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要支付高额土地出让金才能续期进行了连续报道,尽管温州市国土局已经作出该说法系信息误读的澄清,但由于此次事件涉及与百姓安居息息相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想象,在法律出台具体的修改与完善规则之前,对于该问题的思考与讨论不会平息.
出处
《实证社会科学》
2016年第2期9-16,共8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金项目《程序性权利理论的提出与证成研究》(16AFX003)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公民程序性参与研究》(16YJC810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