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扬弃传统工商业经济的基础上,人类经济形态正发生着向生态经济转型的历史变迁,这是人类文明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的超越逻辑的必然。商主体既是生态经济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又是生态经济建设的主要责任者。现代商主体应主动自我构建生态责任意识,从生态环保中获得经济落脚点与经济增长点,积极加快由传统经济向当代生态经济转型。同时,加强政府规制是强化商主体承担和履行生态责任的重要促进和保障机制。
出处
《商业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48-152,共5页
Commercial Research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九大专项项目,项目编号:17FXH20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7FXB009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扶持共建项目,项目编号:18FXE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