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2月2日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0期18-23,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