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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责年龄降至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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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作出如下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2岁根据犯罪严重程度,也要负刑责,体现了我国立法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态度。此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犯下何种罪行,都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作者 田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时事(初中版)》 2020年第3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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