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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与决定的应然界分 被引量:12

Analysis on Resolutions and Decisions of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Its Standing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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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使用中较为混乱。凡对重大问题存在分歧,由会议讨论形成多数共识的,或者政治性较强的,以及号召性、政策性的事项,宜称决议。凡宪法法律规定由两机关行使决定权的,或者法律性较强的、改革探索性的事项,宜称决定。区分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意义不大。决议、决定的效力与法律、法律解释等是否有区别,宪法法律对此缺乏规范,需分类明确。两机关不宜以决议、决定形式频繁地、大规模调整国务院机构的组织职权。
作者 刘松山 Liu Songshan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30-55,共26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改革创新试验的法治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13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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