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6年,沈阳特别军事法庭两次开庭审判日本战犯,因战犯当庭全部认罪使沈阳审判呈现彻底性、典型性的特点,成为国际审判史上的奇迹。作为见证这段重要历史的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承载了重要的使命,对其进行保护与充分利用,是发挥旧址爱国主义教育职能、全面提升辽宁抗战文化地位的最佳载体。二战结束后,如何处置战犯成为战胜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根据1943年《莫斯科宣言》、1945年《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中的规定,先后进行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远东伯力城审判、各受害国在国内审判。
出处
《侨园》
2021年第1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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