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一直面临着许多问题,其中最为严峻的就是“政资不分、政企不分、规模大、效率低”的现象。为了更有效地协调国有资产各个监管环节间的关系,使产权及职责更明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政府提出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并构建出“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的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法人治理,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
出处
《财会学习》
2021年第7期167-1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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