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养老问题始终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关于养老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的完善。《民法典》颁布后,老年监护制度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为交易秩序的确立,交易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有效保障。然而,该制度在实践中仍存在监护对象单一,意定监护简略及监护监督模糊等问题,这些不足亟需进一步完善。老年监护制度是成年监护制度的分支,也是我国监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监护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丰富我国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选择。
出处
《商业经济》
2021年第3期139-140,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
基金
2018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项目:多元养老模式相关法律问题研究(18FXD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