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选取我国沪深A股34家人工智能行业上市公司2016—2019年数据作为样本,采用因子分析方法,选取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获取现金能力、研发创新能力作为评价指标,客观评价我国人工智能行业上市公司综合财务竞争力状况。研究表明,34家公司财务竞争力的综合得分不高、差距不大;因子分析差异度较大的是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及获现能力,研发创新能力与发展能力次之,偿债能力较差;公司内部的财务能力不均衡,说明公司采取的战略不尽相同。最后提出建议,人工智能行业作为新兴产业,盈利是根本,研发是动能,资金是保障。
出处
《商业会计》
2021年第1期57-60,共4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