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复杂经济学和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数字经济可重新定义为:以智能技术群为核心驱动力、以网络连接为基础、以数据为生产要素,具有技术经济范式转换内涵的各种经济活动的综合。数字经济技术经济范式结构主要包括驱动力、新结构与新形态、价值创造活动、经济增长。数字经济技术经济范式既存在实体世界与数字世界、数据要素和智能使能能力、算法经济与信息茧房、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涌现性与还原论等五组内在矛盾因素亦受到技术演化的不确定性、社会发展的未知性和不可预测性、日益强化的“数字主权”、滞后的制度适应等四个方面外在因素的制约。由此推论出数字经济必然具有历史阶段性和边界性,未来也必然会被更新的范式所代替。基于此,建议从以协调和均衡为原则、围绕如何化解制约因素推进基础理论突破、基于动态逻辑进行顶层政策设计、从基础设施和制度适应两方面加速新经济涌现、提前为“数字主权”划定边界等五个方面突破制约,发展数字经济。
作者
杨青峰
李晓华
YANG Qing-feng;LI Xiao-hua(不详)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26-136,共11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5G时代智能媒体产业变革与管理模式创新研究”(20YJAZH08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5G时代智能媒体业务流程重构与管理模式创新研究”(CUC200A004)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