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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员交接班前猝死 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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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顾杜某系某物业公司员工,担任监控员一职。2019年1月7日7时50分,时任经理王某发现杜某昏坐在监控室的椅子上,杜某随即拨打120与110电话,后杜某被确认已死亡。2019年5月28日,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杜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某物业公司不服,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作者 付艳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20年第11期32-33,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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