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协同治理是区域共同利益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重大突发公共危机区域协同治理存在动力和意愿不足、合作范围和内容失衡、政府间签署的协议效力不足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本文提出从构建法治保障体系、完善政府协同治理联动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注重区域合作应急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等方面完善我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区域协同治理的建议。
出处
《社科纵横》
2020年第10期79-85,共7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2020年度新型智库课题“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区域协作治理研究”(DXZK2009Q)
2020年广东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粤港澳大湾区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作机制研究”(2020GDDXXT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