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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质疑制度的互鉴发展与权利救济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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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救济,则无权利。招标投标领域的异议制度和政府采购领域的质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所确立的重要权利救济制度。文章追根溯源,从法律、行政法规层面对比分析了招标投标异议制度和政府采购质疑制度,梳理了两者的互鉴和创新发展过程,深入探究了两种制度的差异根源,并针对投标人(供应商)权利救济提出了相关建议。
作者 罗娅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20年第10期24-26,共3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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