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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扎实开展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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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扬州市政法机关稳妥推进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实现党委人大监督、部门内部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四同步”,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加强党委人大监督。一是牵头抓总不懈怠。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督察、政治轮训制度,将政法领域改革重大事项作为报告、督察、轮训的重要内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长安》 2020年第10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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