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项重要资源,因此土地管理制度也是关系到我国民生的一项重要制度,《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尽管没有进一步放开住宅集体建设住宅用地是否可以进入工业和住宅经营性领域,但已经明确允许住宅集体建设住宅用地所有权人无需直接经过地方政府的征收直接使用即可进入住宅工业、商业等住宅经营性土地使用领域,允许住宅土地的所有权人通过土地出让、出租等多种方式直接交由土地使用单位或者其他个人进行管理使用,打破了二元体制下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的一块坚冰。本文从土地管理立法的必要性出发,分析了新《土地管理法》的经济意义,并提出了几点认真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的建议,目的在于让人们认识到新《土地管理法》的经济意义,积极的参与到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中去,将新《土地管理法》落实到实处,发挥出新《土地管理法》的经济意义。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0年第16期25-26,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