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常言道:“国无信不强,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市场的基石,3000多年前,商鞅立木、建信于民,现代社会,不乏卖房为农民工发薪、“打工”替亡夫还款、“捡垃圾”为亡兄还债等感人故事,这些无不充分说明,“诚信”无论对国家、集体还是个人是多么地重要。然而,在招投标实践中,一些企业或者个人把“诚信”当作了一种口号,恣意妄为,无所顾及,“失信”行为屡屡发生且愈演愈烈,如:围标串标、业绩造假、项目经理重复投标、企业资质挂靠、违规违约等。
出处
《中国招标》
2020年第10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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