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审计与监察开展协同治理腐败成为关注焦点。本文运用协同学理论,从协同的前提、条件和实施路径分析得到审计与监察具备协同治理的可行性,结合调研结果总结出协同反腐依然存在制度基础不完备、专业性和沟通程度要求较高、成果利用程度不足等困境,提出应当从完善制度基础、提升审计和监察胜任力,加强沟通、加强成果利用,以期对协同治理的条件、过程和路径进行完善。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20年第8期36-38,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8PY95)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2018GX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