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主体是影响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执行主体的政治素质和执行能力是两个重要变量,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从提高执行主体的政治素质和执行能力两个变量入手,同步提高、双轮驱动,是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路径选择。消极社会文化、不良政治生态和扭曲政治观念,是执行主体的政治素质和执行能力提升的"拦路虎",因此,应重构社会文化、净化政治生态、增强政治观念,以有效地提升执行主体的政治素质和执行能力,从而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0年第7期129-133,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研究”(2019BDS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