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概念、中美两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法律规制对比完善等方面阐释了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上所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应该遵循的规定,同时概述了美国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法规的优势经验,进而研究了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法规的缺点和不足,随后从可操作性、有限披露、立法技术成熟、对承担责任的设置不同等方面探究了中美两国环境信息披露法的不同,最后从立法形式、种类范围和责任设置等方面总结出我国在制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时所应该做出的改进和提高。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9期138-141,145,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教育部教育司课题“基于产学研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研究”(项目编号:20170102011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