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疫情导致的经营环境骤变、国家政策调整。消费者行为改变等,使得企业经济活动脱离正轨,原本的合同履行及合同对价结算因此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同的收入》以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梳理,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的角度,着重分析企业在合同收入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环节因新冠疫情影响而需要调整和注意的方面,以期将新收入准则应用与应对新冠疫情相结合,助力企业在特殊时期能够顺利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7期37-39,68,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