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而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需要厘清自治、德治与法治等治理模式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三者的选择与组合。自治、德治与法治在形成路径、规范模式、运行机制、功能定位等方面均具有一定区别,同时也具有逻辑层面上的联系与相似特征,而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语境下,自治、德治与法治的功能、机制、模式等特征恰属于回应释放行政效能、增强调控能力、引导社会共识、改良制度环境等新要求所不可或缺的内容。应当充分发挥自治的民主功能、基本性价值,德治的引导功能、内部约束价值,以及法治的强制性功能、保障性价值,实现自治、德治、法治动态协同机制,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75-80,共6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