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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贷款中介服务增值税制度的规则分析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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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增值税体系在贷款中介服务适用传统的免税法,并对免税范围进行了精细化设计。信用贷款的发放是免税的,如果信贷属于出口贷款服务,则适用零税率增值税政策。融资租赁被视为增值税的普通租赁,即融资租赁中的融资要素被忽略。在直接贷款的情况下,融资因素作为独立免税供应的增值税待遇取决于融资对价是通过提高初级供应的价格而被显性地给予还仅仅是隐形地给予。欧盟增值税体系与绝大多数国家一样,在贷款中介服务领域存在定义不清、增值税负担过重等问题,但欧盟在立法与司法领域同时对贷款中介服务增值税方面进行了改进,并为我国在贷款中介服务领域的增值税改革提供了借鉴。
作者 郑健丰
出处 《北方金融》 2020年第8期98-102,共5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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