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球气候变化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兼具林产品等经济功能和碳汇等生态服务功能的林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从法律层面将林权改革与林业碳汇供给促进机制进行对接,可以达到制度效率最大化之目的。通过阐释林权改革与林业碳汇供给的相互促进作用,分析林权改革与林业碳汇供给法律促进机制对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林权改革实施中的问题能得以以点带面地解决:林权改革实施初期阶段的核心在于确认林业碳汇供给增益者法律权利;林权改革实施过程阶段的关键在于重塑新型林权利益平衡机制;林权改革实施后端阶段的保障在于构建林业碳汇权益纠纷解决机制。该法律机制的对接有助于实现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赢,从而有利于我国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和惠农增收问题。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97-105,共9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林权改革与林业碳汇供给法律促进机制研究”(14BFX1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