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以提升各项检察业务的质量和水平,是全面落地、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的内在要求。但当前的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存在若干问题,应进一步明确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的目标定位,建立健全不同门类检察官分别考核的新机制,重视"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检察官业绩考核中的应用,构建检察官业绩智慧考核系统,引导检察人员提升办案质效,推动业务能力,真正实现业务考评的价值目标。
作者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Research Group of Minhang District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Shanghai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33-36,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基金
上海市闵行区2019年度社会科学课题“司法责任制背景下检察官业绩考核工作研究”(项目编号:F191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