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动员具有普通公民和运动员职业双重身份,不但需具有普通公民的守法意识,同时还要养成遵守体育法规和竞赛规则的意识。对我国运动员行为进行观察发现,不少运动员不但缺乏普通公民的基本法制观念,也未形成严格遵守体育法规习惯和公平竞赛思想。这不但影响运动员个人成长,也不利于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甚至还会破坏社会秩序。运动员法律意识欠缺主要是由于一些运动员文化和法律素养不高、体育法治环境不够优化以及运动员管理不够规范等原因造成。应当从重视运动员包含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质教育、优化体育法治环境和规范运动员管理等方面提升运动员的法律意识。
出处
《西部学刊》
2020年第12期81-83,共3页
Journal of We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