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拓展公益林经营理念、提高公益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分析了国家新《森林法》关于公益林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适度开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的规定。阐明了“公益林+”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其跨界融合、业态挖掘重组和多功能价值化的基本特征,诠释了公益林+林木良种、+林木认养、+林下经济、+旅游、+文化、+康养等应用形态,将公益林与生态、社会、经济效益融于一体。提出了“公益林+”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前提下提升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一种林业生态经济新模式。
出处
《绿色科技》
2020年第9期150-151,154,共3页
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基金
杭州市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编号:2019S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