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号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深人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现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要求、履行矿产资源所有者职责,依申请对申请人申报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审查确认,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实物账户,作为国家管理矿产资源重要依据的行政行为。
出处 《自然资源通讯》 2020年第10期34-3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