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检察人员智能化绩效考核体系蕴含八大要素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构建科学、公正、高效,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与案件管理系统相衔接的检察人员智能化绩效考核体系,对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检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制定《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细则》等基础上,本着“数据整合、方便实用、适时互动、主客观结合、开放兼容、边用边完善”的原则,开发建设“检察人员智能化绩效考核平台”,构建检察机关智能化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以下功能和特点。
作者 焦成千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10期78-7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