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对治理问题的讨论中,国家的角色与职能是一个核心问题。在此,需要讨论如何在不排斥国家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国家之外各种行为主体的作.用。这就涉及如何重新定义国家权力边界的问题。首先,就效率和成本方面的考虑,很多事情,也许并不一定超出了国家的能力范围,但在分权和制衡的体制下,其协商成本和时间成本却可能远远超出了人们能够接受的程度。其次,国家权力内在地具有不断滋生繁衍和向外扩张的倾向,因而在不排除国家参与的前提下,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培养和提高社会自身解决问题的条件和能力,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19年第5期156-156,共1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