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途径的变革以及微博、微信等快捷便利自媒体的出现,智力资本自愿性信息可通过网站、微博等多源化渠道进行披露。基于信号传递理论,以创业板上市公司2013~2018年的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多源化智力资本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并着重分析市场化程度、产权性质以及机构投资者等外部因素对智力资本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存在正向影响,市场化程度、产权性质、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均分别在智力资本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的正相关关系中起到调节效应。进一步来看,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智力资本信息披露水平越高,企业价值越高;国有产权性质会弱化智力资本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非国有产权性质在此影响过程中则发挥较大的正向调节作用;压力抵制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强化了智力资本信息披露与企业价值间的正相关关系,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具有显著负向调节作用,削弱智力资本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积极作用。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83-92,共10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网络大数据环境下的金融创新及风险分析理论研究”(项目编号:7153200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会计信息质量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路径与价值效应”(项目编号:7167204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商务智能与模式创新研究”(项目编号:714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