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重大改革举措,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高校会计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对高校的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高校收入来源的日益广泛,经济业务涉税情况越来越复杂,高校已成为重要的纳税主体,面临着新的税务风险。文章通过分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前后高校税务管理、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高校税务管理水平和降低涉税风险的建议。
出处
《商业会计》
2020年第9期61-64,110,共5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基金
西南林业大学校级教改面上项目(项目编号:YB20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