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指出,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需要对机关事业单位相应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也要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制度的有效落实很好地解决了存在多年的养老保险双轨制方面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财政方面的压力,受到了各方的关注以及好评。但是制度的改革必然会产生某些问题,对于改革进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此,探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够对同行有所帮助。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0年第2期191-192,共2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