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强大的数据分析和内容整合能力驱动新闻业进入智能媒体时代,新闻生产和传播的生态格局发生极大改变。与此同时,智能媒体在新闻传播中屡屡深陷新闻伦理失范的困境,促使学者和业界人士重新审视智能媒体时代新闻伦理的主体性问题。智能时代新闻伦理主体在机构层面和个人层面都发生了拓展,但从主体的实践维度和价值维度来看,人工智能的新闻伦理主体地位仍不成立。因而,必须建立起机构主体和个人主体的新闻伦理协同关系,并不断评估人工智能在内容生产和传播决策中的伦理向度,充分体现"人是媒介的尺度"这一新闻伦理观念。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66-70,共5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中国传媒大学2020年青年托举项目“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新闻伦理研究”〔项目编号:CUC200B00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