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应对建筑企业增值税申报税负不稳定、进项留抵税额较大等问题,基于建筑市场上下游存在综合报价的特征,提出按营业增值额缴纳增值税税金的增值额纳税法,重点是要区分市场价采购与组价采购本质上对纳税及经济效益的影响,并通过调整进项税额结构实现。根据建筑企业同时涉及商品和服务进项税额的特点,实现进项端高低税率转换;根据建筑业简易计税政策,实现进项税率优选;根据工程项目材料、设备占比情况,进行进项结构管理。经过优化的进项结构,可以有效避免大额留抵税额,在保持企业增值税申报纳税平稳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20年第5期91-93,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