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数中东欧国家第二支柱养老金的发展都经历了实行强制性参与制度,并将公共养老金部分缴费转移至第二支柱个人账户,后又降低转移幅度,缩减私人储蓄规模,因待遇领取阶段存在多种问题又提供退出选择,允许将第二支柱个人账户余额并入公共养老金制度并领取全额公共养老金的历程。这不仅降低了建立第二支柱的意义,也增加了公共养老金支付负担。如何在不增加公共养老金制度负担基础上推动第二支柱发展,成为中东欧国家关注的重要议题。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20年第4期32-34,共3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