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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江苏运河治理 被引量:3

Jiangsu Canal Management during the Period of Beijing Government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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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1912—1927年),江苏在省内运河治理上有所作为,又不尽如人意。本文对其治运概况作一简述。一、江苏运河治理的主要实践1.建立运河治理机构江苏治运机构在江北或者说里运河区域主要为江北运河工程局。1914年,在江北大旱、运河干涸、航运断绝的背景下,江苏民政长韩国钧主导推动并召集里运河地区士绅会商兴办里运河系列工程,拟设筹浚江北运河工程局,主要负责里运河流域的治理,由韩国钧任命江苏省政府内务司长马士杰任总办。
作者 田萌 Tian Meng
机构地区 南京市博物总馆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75-76,共2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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