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分析具体案例时,常常要面对主客观的争议,从刑法的基本立场来说,厘清二者的具体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坚持客观主义立场,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境、行为人和被害人的特殊情形综合判断,同时也要规避机械的客观主义思维,此时考虑的主观认知,是作为判断对象的一个要件,而不是作为违法性的判断标准。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