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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化名城将告别“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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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是历史文化大省,也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山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重利用而轻保护、保护机制不健全、保护监管不到位,等等。就此,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确定适用范围、建立历史文化潜在资源普查和预保护制度、明确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撤销制度、提出对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政策指引,四个方面进行了发展和创新。
出处 《人大论坛》 2019年第12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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